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合肥乐亚商用厨具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ZD42024033
二、项目名称:东至县舜城新区育才学校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03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合肥乐亚商用厨具
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城东街道裕溪路与广德路交叉口东北角钰丰园科技生产楼十层
五、基本情况
合肥乐亚商用厨具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因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3750元罚款
八、处罚日期
2026-02-10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东至县财政局
2、联系人:采购科
3、联系电话:0566-7019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