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东至天合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ZD42024033
二、项目名称:东至县舜城新区育才学校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03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东至天合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东至县尧渡东流路商业步行街9幢厨具有限公司
五、基本情况
东至天合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代理机构因供应商质疑成立而改变成交结果,未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六、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3750元罚款
八、处罚日期
2026-02-10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东至县财政局
2、联系人:采购科
3、联系电话:0566-7019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