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财政局关于涡阳县中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备采购顶目第2标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涡阳县财政 2026-03-11 11:57:17

一、项目编号:

BZGY2025CG575号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中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备采购顶目第2标包 

三、采购日期:

2025-12-1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徽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19号天怡国际商务中心主楼1701室

    被投诉人 1 :涡阳县中医院 
    地址:涡阳县涡北街道闸北路500号 

    被投诉人 2 :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相关供应商:安徽阔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望江东路与徽州大道交口智烁智联数字科技产业园3层-308号 

    当事人:安徽阔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望江东路与徽州大道交口智烁智联数字科技产业园3层-308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涡阳县中医院和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涡阳县中医院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设备采购顶目第2标包(项目编号:BZGY2025CG575号)”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安徽阔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产品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对于主要采购设备“四诊仪”的技术要求。投诉事项2:投诉人不认可涡阳县中医院、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质疑事项的答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认为中标企业所投四诊仪满足技术参数要求,但投诉人对该认定结论不予认同。投诉事项3:投诉人质疑中标供应商安徽阔卓《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制造商“芜湖圣美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查无此单位,与实际企业名称不符,涉嫌虚假响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以笔误为由认定其为小型企业,投诉人对该调查结果不予认可。投诉事项4:安徽阔卓公司中标产品圣美孚牌SMF‑Ⅳ型中医脉象诊断系统,与其他政采项目同品牌同型号设备中标价格差距过大,投诉人对其真实价格存疑,认为中标企业涉嫌以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开展不正当交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项目投诉事项1、2成立,投诉事项3不成立,投诉事项4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涡阳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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