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 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
2、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棠梅路190号
二、 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关于“市三院医院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WH01CG2025HW8130)的举报。经调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违反了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 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以及第七十七条第一项。
四、 处 理
责令本项目废标,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 处 理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芜湖市财政局
2、联系人: 李芳侠
3、联系电话:312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