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罗田县义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TLCG2025SF226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2025年堤防白蚁危害防治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0-30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罗田县义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罗田县凤山镇义水南路(罗田县绿润公司北侧),1幢
五、基本情况
罗田县义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枞阳县2025年堤防白蚁危害防治项目投标文件中,采取弄虚作假方式进行虚假响应。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七、处罚结果
1.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579,943.46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贰仟捌佰玖拾玖元整(¥2,899元);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6-02-25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枞阳县财政局
2、联系人:财政局采购办
3、联系电话:0562—322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