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2025BFCHZ03030二、项目名称:
长丰县中医院南区2025年设备采购(第二批)第11、13、14、22包三、采购日期:
2025-11-07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九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65号西环商贸中心12幢1504室
被投诉人 1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杨公路交叉口
被投诉人 2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相关供应商:安徽申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洪武路1500号高教科创产业园3#楼110,111,112,201室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称第13包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广州暨华JHM-2028M血液透析机7条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虚假响应。投诉事项2称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事项未开展实质性核实,答复程序违法、结论错误;评标委员会评审依据错误,混淆承诺与证明的法律性质,评审程序严重不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长丰县财政局
2026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