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欣鑫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ztccg202512-016
二、项目名称:天长市铜城镇第四轮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2-30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欣鑫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马鞍山雨山区湖西南路3号楼71号108室
五、基本情况
安徽欣鑫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在参加“天长市铜城镇第四轮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tccg202512-016)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徽达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均包含管秋菊,经核查确认系同一人员,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五条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三、四项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肆万贰仟伍佰元整(42500元)。
八、处罚日期
2026-02-10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天长市财政局
2、联系人:汪主任
3、联系电话:777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