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JACG2025G144二、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松树注干施药药剂采购项目三、采购日期:
2025-12-01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品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北路66号新城吾悦广场写字楼B座鄱商大厦14楼1413室
被投诉人 1 :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黄山市黄山风景区南大门汤泉大酒店南侧
被投诉人 2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10号东方丽景花园68幢301室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 1 :江西品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北路66号新城吾悦广场写字楼B座鄱商大厦14楼1413室
当事人 2 :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黄山市黄山风景区南大门汤泉大酒店南侧
当事人 3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10号东方丽景花园68幢301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设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Bla与Blb的比值必须≧200.0”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论证存在显著差异,违背了相关规定。2、采购人疑在前期市场调研阶段向特定供应商泄露非公开采购信息,导致部分供应商得以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微乳剂Bla与Blb的比值≧200.0这一特殊指标产品交付的违规情形。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黄山市财政局
2026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