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JXCG2025X016-2二、项目名称: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健康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三、采购日期:
2025-11-20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75-3号
被投诉人 1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休宁县政务新区政府大楼2楼
被投诉人 2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
相关供应商:合肥科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65号西环商贸中心12幢305室
当事人 1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休宁县政务新区政府大楼2楼
当事人 2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12号
当事人 3 :合肥科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665号西环商贸中心12幢305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第三章 采购需求,4.1心电检测性能(2)心率测量范围:至少包括15bpm~300bpm;需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佐证。4.2 心率检测(1)监测范围:至少包括 15bpm~300bpm;此条参数具有一定倾向性。”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休宁县财政局
202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