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财政局关于利辛县教育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利辛县财政 2026-01-22 10:01:29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利辛县教育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ZLX2025CG558 

二、项目名称:利辛县2025年普高专项资金采购实验室设备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1-25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利辛县教育局 

2、地址:利辛县港口路866号 

五、基本情况

利辛县教育局在组织“利辛县2025年普高专项资金采购实验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BZLX2025CG558号)采购活动中,存在“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情况。以上事实有利辛县教育局《关于利辛县2025年普高专项资金采购实验室设备项目的说明》等证明材料在案佐证。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七、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 

八、处罚日期

2026-01-22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利辛县财政局 

2、联系人:李主任 

3、联系电话:0558-880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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