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TLCG2025H022二、项目名称:
铜陵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更新项目三、采购日期:
2025-11-05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莱泰生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420号二楼2734室
被投诉人 1 :铜陵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路市总工会大楼6楼
被投诉人 2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铜都大道3596号投资大厦
相关供应商:安徽俊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龙川路99号包河区人工智能产业港(中国视界)启动区项目A1栋903
当事人 1 :上海莱泰生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420号二楼2734室
当事人 2 :铜陵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路市总工会大楼6楼
当事人 3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铜都大道3596号投资大厦
当事人 4 :安徽俊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龙川路99号包河区人工智能产业港(中国视界)启动区项目A1栋903
五、基本情况
铜陵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号:TLCG2025H022),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分为三个标段,预算金额4477万元,其中三标段为630万元。被投诉人于2025年11月5日发布采购公告,11月27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于12月4日就中标结果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12月4日作出回复。2025年12月15日收到上海莱泰生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书。投诉事项:该标段中标人存在严重信誉问题且履约能力差,所提供业绩及现有缴纳社保人员未取得环境工程高级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分要求。投诉诉求:1.取消被投诉人该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铜陵市财政局
2026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