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利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3QT25Z100013
二、项目名称:潜山市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枯死松树清理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2-17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利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余井镇天圣村郑组27号
五、基本情况
安徽利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该项目中,未依法在指定媒体发布项目有关信息。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二款、第九条(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七、处罚结果
处以2万元的罚款
八、处罚日期
2025-12-29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潜山市财政局
2、联系人:国库科
3、联系电话:0556-892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