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嘉德森林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3QT25Z100013
二、项目名称:潜山市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枯死松树清理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2-17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嘉德森林评估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曙光西路
五、基本情况
安徽嘉德森林评估有限公司在参加该项目第一包采购活动中,采用篡改方法伪造并提供“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死亡松树清理项目”和“石台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综合服务项目”两份业绩证明材料。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二款、第九条(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6‰的罚款,罚款金额为37230元;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12-29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潜山市财政局
2、联系人:国库科
3、联系电话:0556-892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