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畅享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S2025FS0037
二、项目名称:2025年界首市泉阳镇集东回族社区道路提升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3-18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畅享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南谯中路1850号2楼201室
五、基本情况
安徽畅享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取得“2025年界首市泉阳镇集东回族社区道路提升项目(项目编号:JS2025FS0037)”的成交通知书后,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无正当理由。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七、处罚结果
一、处以采购金额(3197185.36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万伍仟玖佰捌拾伍元玖角贰分(¥15985.92);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12-24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界首市财政局
2、联系人:马女士
3、联系电话:0558-482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