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ZLX2025CG558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2025年普高专项资金采购实验室设备项目三、采购日期:
2025-11-25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凤阳县新世纪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仁爱路443号
被投诉人 1 :利辛县教育局
地址:利辛县港口路866号
被投诉人 2 :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淝河大道与子胥大道交叉口城投集团5楼
相关供应商:凤阳县新世纪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仁爱路443号
当事人:利辛县教育局
地址:利辛县港口路866号
五、基本情况
“利辛县2025年普高专项资金采购实验室设备项目 ”采购人为利辛县教育局,采购由利辛县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于2025年11月25日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采购方式为询价 。投诉人称:1、招标方回复内容与质疑内容不一致,未按质疑函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回复。我们质疑的是智慧黑板、功率放大器、无线麦克风、教师电源、移动推车、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的具体参数。2、我司在2025年11月10日发起质疑,2025年11月25日收到安徽省利辛县第一中学的《关于利辛县2025年普高专项资金采购实验室设备项目质疑的回复函》。招标人回复不及时。3、我方在质疑函中提出采购方案中的规格参数设定可能存在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的嫌疑,且采购方制定方案的依据是什么?采购方未对此质疑进行实质性的答复。要求:1、重新开标;2、重新征集参数。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1、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投诉事项2成立,我机关已启动追责程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其他补充事宜
利辛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