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九州通(武汉)医疗设备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zfycg202503-013
二、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医院影像科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标包)(三标包)(四标包)
三、采购日期:2025-03-10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九州通(武汉)医疗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406号万科金域国际2栋1单元10楼2号
五、基本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七、处罚结果
一、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八即贰万陆仟元的行政处罚(26000元);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12-10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凤阳县财政局
2、联系人:杨保利
3、联系电话:0550-672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