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重庆驿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重庆驿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大川水岸小区120号12-1
二、 基本情况
重庆驿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申报的激光测距仪正面上有“UNI-T”标识,且开机主界面和菜单界面上也有“UNI-T”标识,可以认定该激光测距仪使用了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注册商标“UNI-T”,而重庆驿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称该激光测距仪制造商为安徽必昂特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庆驿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因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重庆驿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应当不通过。
三、 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第八十条。
四、 处 理
重庆驿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五、 处 理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芜湖市财政局
2、联系人: 李乾
3、联系电话:0553-312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