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利辛县众德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KJXY202506040432
二、项目名称:利辛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
三、采购日期:2025-06-25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利辛县众德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利辛县阜蚌路南侧气象局往西1KM
五、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调查查明,利辛县众德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参与利辛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项目编号:项目编号:KJXY202506040432)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况。以上事实有利辛县财政局约谈笔录等证明材料在案佐证。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款
七、处罚结果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12-01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利辛县财政局
2、联系人:李主任
3、联系电话:0558-880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