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5FSCG25D01G0134二、项目名称:
太湖县人民医院智能调配机器人采购项目三、采购日期:
2025-10-14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柏斯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C座1501室
被投诉人 1 :太湖县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普贤路120号
被投诉人 2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太湖县人民医院智能调配机器人采购项目,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就价格对比悬殊其公司报价极具优势,怀疑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和投标文件被废标事项提起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太湖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