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力美和惠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5ANNFN00142
二、项目名称:庐江县冶父山镇202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基础设施管护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5-23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力美和惠建设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罗河镇黄龙村曾家洼村民组8号
五、基本情况
安徽力美和惠建设有限公司在“庐江县冶父山镇202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基础设施管护项目 (项目编号:2025ANNFN00142)”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已构成违法。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104.3872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5219.36元。
八、处罚日期
2025-10-16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庐江县财政局
2、联系人:李主任
3、联系电话:0551-87388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