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TLCG2025SF070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成品油数据管理云平台一期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30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五、基本情况
经查,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的税控燃油加油机监控仪检测报告系虚假报告。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148.9215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柒仟肆佰肆拾陆元整(¥7446.00元)。
八、处罚日期
2025-10-14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枞阳县财政局
2、联系人:采购办
3、联系电话:0562-322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