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忠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2025FS0025-3
二、项目名称:颍州区园林绿化管养项目(七渔河、芦桥沟、阜曹路、工贸园绿化等四个地段)三包
三、采购日期:2025-07-08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刘先玲
2、地址:安徽省铜陵市开发区泰山大道207号
五、基本情况
2025年7月,安徽忠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阜阳市颍州区城市管理局组织的“颍州区园林绿化管养项目(七渔河、芦桥沟、阜曹路、工贸园绿化等四个地段)三包(项目编号:YZ2025FS0025-3)”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
七、处罚结果
安徽忠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773128.31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3865元。
八、处罚日期
2025-10-11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阜阳市颍州区财政局
2、联系人:邱主任
3、联系电话:260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