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端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2025FS0022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州区市政零星工程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6-13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邓家旭
2、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张寨镇张寨村尹西146号
五、基本情况
2025年7月,安徽端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参加阜阳市颍州区城市管理局组织的“阜阳市颍州区市政零星工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Z2025FS0022)”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
七、处罚结果
对安徽端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3000000元)千分之七的罚款,即21000元。
八、处罚日期
2025-10-11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阜阳市颍州区财政局
2、联系人:邱主任
3、联系电话:260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