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庆市宜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CG-SS-2023-133-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宿松中学二期扩建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采购日期:2023-12-26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庆市宜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地址:安庆市开发区赛格电脑城3号楼C202
五、基本情况
安庆宜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参与安徽省宿松中学二期扩建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二包)政府采购活动,经查,安庆宜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投标过程中与安徽九联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就该项目投标事宜进行沟通,沟通内容涉及投标报价,存在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行为。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七、处罚结果
一、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4370.5元;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09-22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宿松县财政局
2、联系人:王先生
3、联系电话:0556-7828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