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安徽奎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埇桥区财政 2025-10-10 16:12:06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奎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EP-YQCG2025025 

二、项目名称:朱仙庄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硬化提升改造工程 

三、采购日期:2025-06-20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奎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尚东国际D区11栋701室 

五、基本情况

当事人参与朱仙庄镇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硬化提升改造工程(二次)(项目编号:EP-YQCG2025025-重1)采购并顺延成为成交供应商。当事人放弃成交结果,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情形。 

六、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第十二条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1316600.00)千分之五罚款,计人民币陆仟伍佰捌拾叁元整(¥6583.00) 

八、处罚日期

2025-10-09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2、联系人:潘女士 

3、联系电话:0557-3067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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