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0FSCG25D01G0269二、项目名称:
安庆二中碧桂园分校操场运动场地改造项目三、采购日期:
2025-07-24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庆以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永林村林场组034号
被投诉人:安徽箭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菱湖南路118号皖源国际大酒店内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针对 “人造草坪”货物设定“密度:≥95000针/㎡”的参数要求,客观上形成对特定供应商的指向性。事实依据:1.国内三家顶级人造草坪生产厂商(广州傲胜人造草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泰山体育产业集团)均无法满足该密度要求;2.国内头部企业专业足球草密度普遍为16000针/㎡,招标文件要求密度超行业常规水平3倍以上;3.该密度参数远超国家级专业场馆的高标准技术参数,属于过度设计;4.设定的技术条件与学校操场改造的实际需求不匹配。投诉事项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塑胶材料技术要求”评分标准存在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的倾向。事实依据:1.该评分项分值为 20 分,其中序号1-3涉及的参数要求并非行业公认且通行的标准规范,尤其要求通过“500 小时测试”的超长时长检测,存在明显控标嫌疑;2.序号5涉及以欧盟RoHS标准作为评分依据,该标准显著超出国内行业现行标准范畴。投诉事项3: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存在明显的敷衍塞责与逻辑错位。以模糊表述替代针对性解答,未提供任何实质性证明材料支撑其答复观点,所举例的国外品牌与质疑焦点无逻辑关联。
投诉人请求:1.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技术参数要求和评分标准进行修正。2.责令代理机构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3.本着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查证以上事实。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安庆市第二中学碧桂园分校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安庆市第二中学碧桂园分校、安徽箭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招标文件编制违法问题限期改正,责令安徽箭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未依法作出质疑答复的问题限期整改。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安庆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