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潘集区水利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无
二、项目名称:潘集区水利局蓄滞洪区维修养护相关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9-17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潘集区水利局
2、地址:潘集区政务新区
五、基本情况
2024年2月组织实施2024年潘集区上六坊行洪区堤防维修养护工程、2024年潘集区汤渔湖缕堤堤防维修养护工程、2024年潘集区下六坊行洪区堤防维修养护工程;2025年2月组织实施2025年潘集区上六坊行洪区堤防维修养护工程、2025年潘集区汤渔湖缕堤堤防维修养护工程、2025年潘集区下六坊行洪区堤防维修养护工程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以上6个项目实施地点均在行蓄洪区,项目实施内容均为蓄滞洪区维修养护。该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化整为零、规避进场交易情形。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七、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八、处罚日期
2025-09-12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潘集区财政局
2、联系人:丁倩倩
3、联系电话:0554-498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