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财政局关于淮南市潘集区高皇镇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潘集区财政局 2025-09-17 11:22:06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淮南市潘集区高皇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潘集区高皇镇农村环境整治相关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1-01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淮南市潘集区高皇镇人民政府 

2、地址:潘集区高皇镇人民政府 

五、基本情况

2024年高皇镇张岗行政村田前中心村健身广场建设工程、高皇镇张岗行政村田前中心村绿化工程、高皇镇张岗行政村田前中心村入户路建设工程;2024年高皇镇张岗行政村田前中心村沟塘治理工程、高皇镇张岗行政村田前中心村乡村亮化美化工程以及2024年11月组织实施的高皇镇洼西行政村洼北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水沟建设工程、高皇镇洼西行政村洼北中心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高皇镇洼西行政村洼北中心村村庄道路提升工程、高皇镇洼西行政村洼北中心村环境卫生整治工程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以上前五个项目属于同批次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均在高皇镇张岗村,后四个项目实施地点在高皇镇洼西村,且项目实施内容均为农村环境整治。该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化整为零、规避进场交易情形。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七、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八、处罚日期

2025-09-12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潘集区财政局 

2、联系人:丁倩倩 

3、联系电话:0554-498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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