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2025AMMFN00108二、项目名称:
巢湖市第二中学2025年校园物业管理服务三、采购日期:
2025-07-18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阡陌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728号云之谷财创中心B座906
被投诉人 1 :巢湖市第二中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卧牛山街道健康西路滨湖景城-东区西南侧约210米
被投诉人 2 :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
相关供应商:安徽远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桐城路4号4楼401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人员数量80人数据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且《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其填写不如实规范,应视作不通过初审,予以废标。
投诉事项2:中标人未对2025年7月份中标的项目前后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数量不一致作出合理性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属于未经过质疑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94号)第十七条条规定,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巢湖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