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瑞美达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JSCG2025X005
二、项目名称:歙县救灾物资棉衣棉被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3-21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瑞美达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商贸城二期A区1号楼13号、15号
五、基本情况
经查,当事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系虚假报告。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600000.00元)千分之六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仟陆百元整(¥3600.00元)
八、处罚日期
2025-08-28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歙县财政局
2、联系人:胡先生
3、联系电话:0559-651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