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财政局关于安徽省明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明光市财政局 2025-09-05 14:41:16

一、项目编号:

czmgcg202505-043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明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05-2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嘉和诚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长江商贸城A5幢301-306 314室

    被投诉人 1 :安徽省明光中学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笃学路18号 

    被投诉人 2 :安徽隆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 

    相关供应商:滁州市万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B座801-802室 

五、基本情况

安徽省明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mgcg202505-043),代理机构为安徽隆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预算为140万元/年,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5年5月29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下载,2025年7月31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因投诉处理更正中标结果)。2025年8月7日,投诉人对采购结果提出1项质疑,8月13日被投诉人以书面形式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8月19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递交投诉资料,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资料、证据、依据进行了审查,于2025年8月21日依法正式受理该投诉。当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与投诉事项相关的供应商下达《投诉答复通知书》,法定答复期内,与投诉事项相关的供应商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说明、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被投诉人未提交答复材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明光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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