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zmgcg202505-043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明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采购日期:
2025-05-29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嘉和诚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长江商贸城A5幢301-306 314室
被投诉人 1 :安徽省明光中学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笃学路18号
被投诉人 2 :安徽隆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
相关供应商:滁州市万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B座801-802室
五、基本情况
安徽省明光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mgcg202505-043),代理机构为安徽隆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预算为140万元/年,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5年5月29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下载,2025年7月31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因投诉处理更正中标结果)。2025年8月7日,投诉人对采购结果提出1项质疑,8月13日被投诉人以书面形式作出质疑答复。2025年8月19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递交投诉资料,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资料、证据、依据进行了审查,于2025年8月21日依法正式受理该投诉。当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与投诉事项相关的供应商下达《投诉答复通知书》,法定答复期内,与投诉事项相关的供应商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说明、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被投诉人未提交答复材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明光市财政局
2025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