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量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zfycg202504-003
二、项目名称:凤阳县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批次)第1包
三、采购日期:2025-04-02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张磊
2、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北路
五、基本情况
你单位在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壹万叁仟柒佰贰拾壹元的行政处罚。
八、处罚日期
2025-08-05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凤阳县财政局
2、联系人:杨保利
3、联系电话:0550-672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