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KJXY202506040432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三、采购日期:
2025-06-25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利辛县成交汽车维修厂
地址:利辛县高速路口北100米路西
被投诉人:利辛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利辛县委院内
当事人:利辛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利辛县委院内
五、基本情况
“利辛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人为利辛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采购由欣心园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于2025年6月25日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采购方式为框架协议。2025年6月27日,投诉人提出质疑,利辛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欣心园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就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2025年7月1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称专家评审小组对其业绩分值评审错误,请求复核相应分数。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利辛县财政局
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