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上海绅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JQCG2024C001
二、项目名称:祁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辅助服务(2024年-2026年)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04-17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上海绅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翔路58弄5号1层101、102、103、104、105室
五、基本情况
2025年5月6日,祁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收到市民投诉,反映“祁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辅助服务(2024- 2026年)采购项目由上海绅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但因该公司在投标时弄虚作假,导致废标。”经核查,上海绅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2022年航头镇交通管理辅助服务项目”确为伪造业绩,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上海绅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业绩收到质疑,经采购人、代理机构审核质疑成立,2024年2月7日取消上海绅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资格。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十二条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30000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并予以公告。
八、处罚日期
2025-07-29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祁门县财政局
2、联系人:邢鹏
3、联系电话:450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