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凝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5ACCFZ00015
二、项目名称:2025年长丰县双墩镇市政综合养护维修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1-26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凝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建智立方2期B座406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苏州群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书面投诉书,反映安徽凝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5年长丰县双墩镇市政综合养护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ACCFZ00015)公开招标活动中涉嫌提供虚假业绩合同,经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成立,该公司提供并非真实存在的业绩合同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之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已构成违法。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七、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7800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39万元。
八、处罚日期
2025-07-28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长丰县财政局
2、联系人:路女士
3、联系电话:0551-6272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