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3CGSH036、2023CGSG056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渡江战役中线指挥部旧址展览陈列提升项目、枞阳县官埠桥镇朱庄汪氏宗祠门屋修缮工程
三、采购日期:2023-06-02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地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文广影视中心7楼
五、基本情况
你单位在前述项目评审活动中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你单位授权采购人代表在枞阳县渡江战役中线指挥部旧址展览陈列提升项目(项目编号:2023CGSH036)、枞阳县官埠桥镇朱庄汪氏宗祠门屋修缮工程(项目编号:2023CGSG056)评审过程中向评审专家发表倾向性言论,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二是你单位未对采购人代表履行管理职责,采购人代表在参加枞阳县渡江战役中线指挥部旧址展览陈列提升项目评审后,又作为枞阳县官埠桥镇朱庄汪氏宗祠门屋修缮工程的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且均发表了倾向性言论,足见你单位内控制度存在漏洞,客观上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了条件。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六)项
七、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八、处罚日期
2025-07-15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枞阳县财政局
2、联系人:财政局采购办
3、联系电话:0562—322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