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普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B2024HYCGJ0811
二、项目名称:怀远县教育局2024年淝河镇幼儿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07-29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普奥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电商园四期A座10层102号
五、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单位反映,并经本机关调查查明,你公司在《怀远县教育局 2024 年淝河镇幼儿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BB2024HYCGJ0811)》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你单位中标后自愿放弃中标资格,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6450元。
八、处罚日期
2025-07-16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怀远县财政局
2、联系人:李先生
3、联系电话:0552-8216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