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S34152320250124二、项目名称:
舒城县舒三初级中学小学部及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日期:
2025-06-04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雄安泽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新北街24号容丰瓜果蔬菜批发市场E区067-3号
被投诉人 1 :舒城县舒三初级中学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三杭路77号
被投诉人 2 :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相约河畔12栋写字楼11层
相关供应商:安徽邦丰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周棚街道临沂商城二期A区3栋118号
当事人 1 :河北雄安泽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新北街24号容丰瓜果蔬菜批发市场E区067-3号
当事人 2 :舒城县舒三初级中学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三杭路77号
当事人 3 :安徽亚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相约河畔12栋写字楼11层
当事人 4 :安徽邦丰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周棚街道临沂商城二期A区3栋118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洗碗机的生产厂家良基(厦门)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未取此产品的3C认证,其生产的产品不允许销售与使用。
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没有履行其法律义务,袒护中标单位。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缺少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
七、其他补充事宜
舒城县财政局
2025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