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Y2025JC0016二、项目名称:
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三、采购日期:
2025-04-17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新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南侧五里路东侧绿城明月双清S1#商办楼12、13层
被投诉人:阜阳民用航空中心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机场路与012乡道交叉口
五、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3日,投诉人提出质疑,阜阳民用航空中心、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就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2025年6月3日,投诉人因对阜阳民用航空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保安及其他人员资格和证件存在不真实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经审查,本机关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少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阜阳市财政局
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