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财政局关于枞阳县城市管理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枞阳县财政 2025-07-18 11:30:42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枞阳县城市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TLCG2024SF095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09-30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枞阳县城市管理局 

2、地址:铜陵市枞阳县金山大道(东)21号正北方向110米 

五、基本情况

在枞阳县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招标过程中,枞阳县城管局工作人员叶伟杰、庞伟利用职务便利要求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周敏对投标人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环境有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予以关照,其行为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 

七、处罚结果

警告 

八、处罚日期

2025-07-14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枞阳县财政局 

2、联系人:财政局采购办 

3、联系电话:0562—322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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