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亿景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zmgcg202504-014-01
二、项目名称:关于安徽亿景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采购日期:2025-04-15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亿景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兴园北区50栋207
五、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5日,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药剂采购项目(一标包)(编号:czmgcg202504-014-01)于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挂网询价公告,采购人为明光市植保植检站,预算金额为贰佰贰拾柒万元整。2025年4月22日,响应人安徽亿景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贰佰贰拾柒万元。2025年4月28日,安徽亿景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递交了自愿放弃中标人资格(即自愿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的情况说明。
六、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处罚结果
处以壹万壹仟叁佰伍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处罚日期
2025-06-30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明光市财政局
2、联系人:汤玮
3、联系电话:0550-815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