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科星联技术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ZB42025027
二、项目名称:贵池区同乐河、宝赛湖、黄湓河水站运维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日期:2025-04-21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中科星联技术有限公司
2、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广西路1789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四号楼610室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经调查查明,你公司在“贵池区同乐河、宝赛湖、黄湓河水站运维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CZB42025027)”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你公司经评审成为“贵池区同乐河、宝赛湖、黄湓河水站运维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CZB42025027)”第一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于2025年5月12日发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你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向采购人池州市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和代理机构安徽求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递交了《弃标函》,因你公司所述弃标原因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属于“正当理由”,构成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情形。你公司在本机关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确有悔错表现,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3000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八、处罚日期
2025-06-25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池州市财政局
2、联系人:胡斌
3、联系电话:0566-20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