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橘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D2025FS0034-1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23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橘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裕溪路北侧浙商城226号
五、基本情况
公司成交后自愿放弃成交资格,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46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人民币2300元。
八、处罚日期
2025-06-13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
2、联系人:张主任
3、联系电话:0558-270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