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EP-XXCG2025015二、项目名称:
2025年萧县凤城新区体育场馆体育工艺采购项目(第一批)三、采购日期:
2025-04-28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苑路46号184室
被投诉人 1 :萧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萧县南关龙霄公园北侧(原县财政局大楼)
被投诉人 2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2025年萧县凤城新区体育场馆体育工艺采购项目(第一批)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5月15日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投诉人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3部分成立,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文件编制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
七、其他补充事宜
萧县财政局
2025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