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鑫禾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zdycg202501-016-02
二、项目名称:定远县中医院(新区)医用家具采购项目2标包
三、采购日期:2025-01-26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鑫禾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阜阳北路与金梅路交叉口东北角众安普华大厦608室
五、基本情况
安徽鑫禾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参与“定远县中医院(新区)医用家具采购项目2标包(项目编号:czdycg202501-016-02)”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行为。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罚款,即壹万肆仟柒佰玖拾柒元(2959404×5‰=14797元)。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05-26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定远县财政局
2、联系人:张主任
3、联系电话:0550428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