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合肥德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MASCG-3-F-F-2025-0069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人民医院2024至2027年病理样本处理液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2-13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合肥德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别山路399号南岗科技园306室-181号
五、基本情况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安徽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中违反政府采购法有关行为处罚裁量基准第4条之规定。
七、处罚结果
1.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5‰的罚款,即2250元(450000元×5‰),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04-29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当涂县财政局
2、联系人:吴和根
3、联系电话: 0555-671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