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znqcg202503-001二、项目名称:
025年南谯区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采购项目三、采购日期:
2025-03-25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长市天邦农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新河北路荷花塘市场
被投诉人 1 :安徽鸿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港汇中心B座10楼
被投诉人 2 :南谯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政务新区3号楼4楼
相关供应商:天长市中禾农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汊涧镇交管站商住楼
五、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5年4月3日收到投诉人对南谯区农业农村技术推广中心组织的“2025年南谯区小麦赤霉病防控药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nqcg202503-001)”的投诉,投诉该项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依法依规对该项目开展招标采购。投诉人要求依法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组织开展采购。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南谯区财政局在受理投诉后,对投诉人递交的投诉材料进行了审核及调查,认定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分项报价表未填写产品原产地,不应属于细微偏差,应做无效处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3中反映中标供应商天长市中禾农资贸易有限公司未有效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该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已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格式要求,但中标供应商天长市中禾农资贸易有限公司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响应,应作无效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
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