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财政局关于亳州市中医院数字乳腺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亳州市本级财政 2025-04-11 11:13:25

一、项目编号:

2025BFWHZ00079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中医院数字乳腺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02-1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鑫延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8号红枫智谷创业园B2 栋208室

    被投诉人 1 :亳州市中医院 
    地址:亳州市魏武大道与北一环路交叉口 

    被投诉人 2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 交口)六楼 

    相关供应商:国药控股合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C4-301 

    当事人:国药控股合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C4-301 

五、基本情况

亳州市中医院数字乳腺X射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BFWHZ00079号)由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该项目2025年1月22日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2月12日开标,经专家评审,国药控股合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中标。投诉人于2025年2月7日提出质疑,亳州市中医院于2025年2月11日就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2025年2月14日,安徽鑫延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投诉人认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采购乳腺钼靶机设置的技术参数不合理,具有偏向性条款,请求修改参数。1.乳腺钼靶机技术参数具有偏向性条款如下:★2.2.3 阳极设计为单靶角设计≤15°。本次招标要求为三维断层机型,单靶角设计的三维断层机型国产品牌只有深圳安科能提供。2.乳腺钼靶机参数设置不合理条款如下:2.1.5 最小 mAs≤1mAs;2.6.4 曝光投影次数≥21次。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亳州市财政局

 2025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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