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财政局关于汪福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池州市本级财政 2025-04-02 11:27:53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汪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ZB32025004 

二、项目名称:池州市智慧学校提升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1-20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汪福 

2、地址:池州市东至县尧城路27号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经调查查明,你作为采购人代表在“池州市智慧学校提升项目(项目编号:CZB32025004)”评审中以供应商所投境内生产的电脑、服务器核心部件CPU是intel品牌非国产,供应商所投电脑、服务器即为进口产品为由作出了6家供应商投标无效的评审意见。你们对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评审依据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关于进口产品的规定不符,出现评审错误,属于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但由于采购人及时发现并主动报告监管部门后采取纠错措施,未影响结果。
以上事实有你本人询问笔录、池州市智慧学校提升项目采购文件(电子版)、原评标委员会评审报告、原评标现场监控录像等证明材料在案佐证。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七、处罚结果

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
 

八、处罚日期

2025-04-01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池州市财政局 

2、联系人:胡斌 

3、联系电话:0566-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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