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安徽天狼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4HW4523
二、项目名称:芜湖技师学院智能图书馆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4-09-29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安徽天狼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广告产业园B座1208室
五、基本情况
在参加“芜湖技师学院智能图书馆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编号为CTG2410181531B-SR04AD、CTG2410181531B-SR05AD、CTG2410181531B-SR06AD、CTG2410181531B-SR07AD的四份检测报告为虚假材料。
六、处罚依据
七、处罚结果
1.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柒仟元整(1400000×0.005=7000元);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03-26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芜湖市财政局
2、联系人:李芳侠
3、联系电话:3122737